大麻成分CBD及TH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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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把含大麻二酚(CBD)產品列入《危險藥物條例》,受到使用規管,而美國食品及藥物管理局亦頒布,大麻二酚不適用於食品及作為膳食補充劑的成分。大麻二酚為甚麼一直有用於多種產品,而忽然又被禁?

部分歐洲及西方國家,大麻(Cannabis)並不是違禁品,但由於大麻通常會令使用者產生心理和生理上的興奮感及意識變化,或會對人體造成影響,不少地區及國家不僅禁用,更視為毒品。

兩種大麻成分

大麻含有多種大麻素,最主要的兩種為大麻二酚(Cannabidiol,CBD)四氫大麻酚(Tetrahydrocannabinol,THC)

大麻二酚(Cannabidiol,CBD)是大麻主要的非精神科成分,亦被認為是大麻多種有效成分中較具醫療價值的一種,一直以來,普遍認為具有抗焦慮、抗精神病、止嘔吐和抗炎的藥理作用。

大麻另一種有效成分四氫大麻酚(Tetrahydrocannabinol,THC)具成癮性,所以被列為管制藥品及毒品。

產品與藥品

由於CBD未發現如THC般會對人體引起精神和感知的改變,所以兩種成分具有不同的藥理學性質,安全性亦不同。歐美地區有大量含CBD的產品,最常見是製成精油銷售,宣傳功能以紓緩緊張情緒及疼痛為主,後來更廣泛用於護膚乳液產品,再之後就是大量含CBD成分的食用保健品。

在藥物方面,美國食品及藥物管理局(FDA)核准第一個上巿的大麻萃取純化藥物為Epidiolex,主要成分為不具成癮性的CBD,用於治療一種名為Lennox-Gastaut Syndrome的兒童嚴重癲癇。

近年,美國亦有研究將CBD用於治療柏金遜病、精神分裂症、糖尿病、多發性硬化症和焦慮症等各類疾病,但支持該藥物有益的研究非常有限。使用CBD也有風險,副作用例如口乾、腹瀉、食欲下降、嗜睡和疲倦,亦可能與正在服用的其他藥物(例如薄血藥)產生相互作用。

含量不清晰

CBD是從大麻中提取,其產品中有可能含少量THC,美國規定THC含量少於0.3%仍為食品級,所以不少在美國可銷售的CBD保健食品中,THC含量都會較高。近年網絡發達,不少CBD產品在網上銷售,經由網紅推波助瀾,CBD產品可說非常泛濫,甚至有CBD糖及巧克力之類。

令人擔憂的是,含CBD的產品純度和劑量聲稱往往不可靠,據報超過四分之一產品的CBD含量低於標示量,而CBD理應不含THC,但研究發現不少含CBD的產品都含有THC。

香港政府於2022年公報,經香港執法部門測試的CBD產品樣本中,多達三分之一被驗出含THC成分。禁毒處於同年6月和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建議,將CBD納入《危險藥物條例》內管制,只就特定情況下容許CBD用於醫療和科研層面。所以香港在2023年2月1日起,CBD、THC、大麻、大麻樹脂及相關大麻素都受到《危險藥物條例》管制,無論是購買、擁有或使用,都屬犯法行為,也即是說,就算在外地買了CBD產品作手信帶回香港,也是違法。

長期使用有傷害

鑑於大麻二酚(CBD)產品在市場上不斷增長,美國食品及藥物管理局(FDA)亦召集高級別內部工作組探討CBD產品的監管。經過審查,FDA認為需要針對CBD制定新的監管,以平衡個人對獲得CBD產品的需要與風險的管控。

FDA認為CBD的使用會引起各種安全問題,尤其是長期使用。研究表明可能對肝臟造成傷害、與某些藥物出現相互作用,以及可能對男性生殖系統造成傷害,對兒童和孕婦暴露於CBD也令人擔憂。

現有證據顯示,CBD產品如何滿足膳食補充劑或食品添加劑的安全標準並不清晰,例如,沒有足夠證據確定在造成傷害之前可以使用CBD的劑量,以及消耗降解時間。因此,FDA不打算制定允許在膳食補充劑或傳統食品中使用CBD的規則。

CBD也對動物構成風險,因為人類可能會進食曾經使用CBD的動物的肉、奶和蛋,在不知不覺中攝入CBD。由於尚不清楚CBD產品如何滿足動物食品中物質的安全標準,FDA亦不會制定允許在動物食品中使用CBD的規則。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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