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feStyleFamily 婚姻生活 1+1≠1 撰文:蔡志强(浸会爱群社会服务处辅导服务主任) - 07/02/2002 0 1616 views Share on Facebook Tweet on Twitter 一男一女从互相爱慕中结合,婚后却经常因为太过了解而分开,导火线往往就是以前互相欣赏的「性格」。 要维系婚姻,除了老人家所说的「互相容忍」,也应包括「互相欣赏」。 此文章只供订阅会员浏览。会员登入 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