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alth脊骨神經科 脊醫與脊骨神經科 撰文:黃施博(脊醫神經科) - 24/12/2001 0 3519 views Share on Facebook Tweet on Twitter 1993 年 2 月,香港立法局通過《脊醫註冊條例》,確認脊醫成為本港三大註冊醫療體系之一,與西醫及牙醫享有平等的法定及醫療地位,替廣大的市民服務。為了保障全港市民的權益及向註冊脊醫發出指引,「脊醫管理局」 用了 8 年的時間,制定註冊脊醫的專業操守、註冊的程序及投訴的機制。 此文章只供訂閱會員瀏覽。會員登入 訂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