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深柢固的恐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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絕大多數病人都願意承認患病,例如,我感冒了,我胃痛,我患了糖尿病……,只有精神病患者,幾乎都不會承認自己患病,遺憾是,精神病患者看上去症狀不是很明顯,直至發作……

精神病的範圍很闊,由抑鬱至精神分裂,甚至失眠、飲食失調都可歸類為精神病。一般來說,只有重性精神病 —— 多是精神分裂症或會有危險的攻擊性行為。現時治療重性精神病的藥物很多,只要接受治療,病患者幾乎都能正常地在社區生活。

可惜的是,精神病患者的服藥依從性很低。

精神分裂症患者有很嚴重的幻覺幻聽,他們覺得有人害他或迫害他,偏偏說出來卻沒有人相信,反而被認為是發神經。他們覺得家人朋友社會都不明白他,孤立他,想聯手害他,當他說出感受時,卻會被訕笑、被人說瘋了,漸漸便不會對人說,也變得越來越孤僻,當壓力到了臨界點,就會病發!

現時不少精神病患者都是在政府醫院接受治療,多因為嚴重精神問題令家人不勝其擾,或是對自己及其他人造成危險而被強制入院治療之後,定期在精神科覆診,鮮少是自己往精神科求醫,而這類病人也以重症為多。當然,也有些精神病患者初期是願意接受治療的,但藥物有一定副作用(尤其舊藥),吃一段時間後自覺復原了便不願再吃。

很多專家都說,精神病患者沒有威脅性,不要標籤化。事實並不完全正確,重性精神病患者若不持續服藥控制混亂的思緒,對病人或其他人都有一定危險性。多年前,香港把早期的精神病改名為思覺失調,淡化了疾病的嚴重性,有些患者確願意承認自己是思覺失調,但卻認為是輕症,拒絕長期服藥!

須知道,精神病患者只是精神有問題,不是智力有問題,他們一點不傻,會懂得騙醫生說有吃藥,也會對醫生說他沒有幻覺或幻聽,有正常友儕活動。畢竟,醫生的診斷都是根據患者給予的資料,總不能天天看著他們服藥。

怕被標籤,迴避歧視,說實在就是不能面對疾病。精神病也是慢性病,就如糖尿病、高血壓一樣,需要長期服藥控制。如果連醫學界、家人和病人自己都不願意直面精神病,叫其他人怎樣接受?

每次精神病患者在社會上造成慘劇時,最簡單的歸因,就是社會對精神病支援不足。真要問:香港有哪種病是支援充足的?病人不肯承認自己是精神病、不願服藥才是問題根本。精神病等於發神經,等於黐線,這是我們刻在基因中對精神病的恐懼,社會(包括病患者)如不改變精神病只是一個病的固有觀念,再多的支援也沒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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