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农历年间发生旺角动乱事件,当晚一些参与者事后陆续被捕,部分受审后判罪成入狱两年至四年不等,其中不乏年纪轻轻的青年人。
虽然不少人否认,但大家都心知,旺角动乱实在是雨伞运动的延伸,可惜是抗争手法忘了初衷,由和平静坐变成暴力示威。撇开政治立场,2016年大年初一晚上电视机所见的画面,就是一班「滋事分子」(有些更蒙头戴口罩)在旺角街头挖地磗掟向警察,纵火烧车,旺角街头浓烟密布,满目疮痍。这种场面破坏了农历年间社会一贯营造的祥和欢乐,对惯于安逸的香港人来说,更是非比寻常的震撼。香港人会参与和平的集会抗争,却不会支持影响香港安定繁荣的暴力运动,之所以旺角动乱事件后,雨伞运动的支持群众亦产生了微妙的情感改变。
平情而论,动乱之因只是借街头小贩发泄不满政府的情绪,香港警方在旺角动乱的表现算是容忍,换了在其他先进民主国家如美法德,对待滋事分子根本不会这般客气。
年轻人天真有理想,处事冲动不计后果,最易被煽动起哄,社会虽有爱惜年轻人的心,却不能纵容恃年轻而漠视法纪。旺角动乱事件多个年轻人被判刑不但对犯事者起警惕作用,也提醒所有年轻人,做事切莫太过轻狂任性,自己的行为是真的需要自己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