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伤急救室传来阵阵小孩凄凉的哭泣声,听轮值创伤组的同事说,又是另一个怀疑是虐儿事件。这使我回忆起数年前我在另一所医学中心轮值急症室的一个晚上。
大约凌晨一点左右,一位红着眼眶的母亲仓惶地抱着年仅4岁的幼子冲进急症室,由于当时小孩正在流鼻血,检伤分流站的护士立即捏著小孩的鼻翼,从其母亲怀里把小孩接过来,抱着那软趴趴的身躯直奔急救室。小孩子泪水汪汪的双眼哭到红红肿肿的,头皮下肿起几个包,四肢及躯干的多处瘀血及伤痕,有新的也有旧的,躺在急救床上,嘴里仍乏力地喃喃哀求着:「爸爸不要打我!……呜!不要打!」
父母的一场吵架,竟如此残害到无辜小孩的身体及其幼小心灵,真叫旁人鼻酸!小孩子的妈妈向我们(Emergency Trauma Team)哭诉孩子一向都很乖,爸爸从小也很疼。但自从小孩3岁,家庭经济陷入困境后,就经常因小小事故而挨毒打,拳打脚踢,有时候甚至用衣架或球拍伺候,打到小孩心生恐惧,看到爸爸回来就躲起来,经常做恶梦,半夜惊醒痛哭找妈妈救他,连跟别的小朋友玩也显得畏畏缩缩,怪可怜的。
世界各地均见虐儿案
在急症室工作多年,亲眼目睹的虐儿个案层出不穷。事实上,浏览世界各国急诊医学界的报告文献,每年都有骇人听闻的统计数字。美国每年大约有240万名儿童受到虐待,平均每年约有4千多名儿童被虐待致死。美国儿童虐待多发生在3-14岁,大约百分之30属于身体伤害,百分之20为性虐待,而百分之50则遭受忽视。
日本媒体亦有披露许多儿童受虐事件。一位日本男子与前妻离婚后,在与新任女友的交往过程中,嫌自己与前妻生的儿子碍手碍脚,竟将儿子关进暗室,每隔两三天才送饭一次给他吃,还经常对孩子拳脚相向,后来医护人员更发现在孩子身上有数十个烟头烫伤的疤痕,孩子的体重从41公斤下降至24公斤,被发现时已昏迷不醒。另外,一名男子去赌博时竟将其两岁大的儿子一直锁在汽车内,儿子不幸在烈日下中暑身亡;又有一对年轻夫妇在外出用餐时,竟然将他们5个月大的婴儿寄放入投币储物柜内。日本方面的统计报告显示,身体虐待在婴幼儿和小学生发生率最高,约占百分之53.6,性虐待则常见于初中阶段,约占百分之11.1,而忽视则约占百分之26.7。
据台湾家庭暴力中心统计,台湾的儿童受虐个案数字有大幅上升的趋势。台湾每天平均就有22个儿童受虐。另外,媒体披露儿童受虐致死或携子自杀案有亦有多宗。在父母情绪失控的情况下,过度惩罚儿童失当行为,残酷的程度骇人听闻,有遭父母亲毒打至全身瘀血,也有孩子被殴打到胰脏破裂,甚至有双手被架到炉子上烤焦,令人发指。
儿童虐待大致可分为三大类
- 身体伤害(Physical Abuse):故意使用暴力对待儿童,如投毒、綑绑、殴打、摔推、烧伤、烫伤等。
- 性虐待(Sexual Abuse):指让发育尚未成熟的儿童参与他们不完全理解、不能够表示同意或违反社会道德的性活动,包括:强暴、猥亵、乱伦或从事色情活动。
- 疏忽(Neglect):未能适当的照顾儿童的安全、健康及教育。当然,其中也包括医疗忽视(即对罹患有生命危险或其他严重疾病的儿童未能提供适切的医疗服务)、把孩童单独留在家中或强迫儿童做过量工作等。
慢性伤害遗祸更深
儿童受虐造成的伤害大致可分为「急性伤害」及「慢性伤害」两大类。「急性伤害」指的是凌虐事件发生当下造成孩子身体上及精神上的伤害,轻者叫孩子承受皮肉之痛及心生恐惧,重则可导致肢体残障甚至死亡。观念上,「急性伤害」一般比「慢性伤害」较具体易懂。然而,「慢性伤害」遗害却更为深远。在童年受到凌虐的小孩子,心理上往往留下不可磨灭的阴影,使得他们长大后,不知不觉容易走上倾向自虐或虐人的路。美国在这方面的回溯性研究发现,施虐者本身的童年往往曾经有受过虐待的经验,而长大为人父母后,施虐下一代的比例,是儿童时期未曾受虐而施虐下一代者的三倍。其他有关暴力犯罪的研究亦显示儿童受虐与其成长后的暴力倾向有高度之关联性。
医护人员应有警觉
医护人员在儿童保护方面的角色非常重要,尤其是在急症室的第一线医疗团队,在诊治病患的过程中我们应该针对以下各种特殊状况产生合理的怀疑:
- 小病人的各个家长说法不一
- 病史与身体检查不吻合(例如:家长主诉小孩在楼梯摔倒,医生却在大腿内侧找到多处瘀血。)
- 描述受伤原因前后不符
- 孩子曾被带到多家医院疗伤
- 受伤后就医时间不合理
- 受伤被归咎于他人或孩子本人
- 家属态度及行为异常。例如:对儿童病情漠不关心,或送医后悄悄离去。
- 食欲不振且眼神呆滞,神情忧郁寡欢,拒绝与人交往,不信任别人。
- 有多次受伤的记录,身体多处撞伤、瘀伤、鞭痕,不同阶段之新旧伤痕。
- 孩子拒绝别人帮他换衣服
- 罕见的伤口,例如咬伤、香烟烫伤、绳索綑绑痕迹,有规则的烧伤或不同部位的伤口而不能合理解释的。
- 因拉扯头发引起的头皮下血肿
- 受伤程度不符合病史:例如肝脾破裂、硬脑磨膜下血肿、视网膜出血、因摇晃导致之脑部点状出血等严重的病情,但没有合理的意外事件。
- 受伤与年龄不相符,例如﹕婴儿的长骨骨折。
- 多处肋骨骨折,手骨或腿骨之螺旋状骨折。
- 罕见的受伤部位:嘴巴、外阴部红、肿、裂伤、发痒、疼痛及肛门裂伤、耳膜破裂。
- 小孩发生性器官感染
- 孩子画人物时却画出性器官,并对生殖泌尿道有不正常的看法。
- 孩子主动揭发受虐
- 父母对孩子有不合现实、过高的期望。
协助保护儿童
身为医生,我们除了该负起积极治疗受虐孩子身体创伤的责任外,也应当向儿童保护单位举报虐儿事件,不应把这类个案看作别人的家务事,因为这些无助的受虐儿童极可能一再受虐,甚至有一天可能被凌虐致死。医护人员要勇敢地站出来举报,让社工介入并运用各种社会资源来挽救这一类「生病的家庭」。只要大家多一份关怀,许许多多的小生命将因此重新燃起了希望。童年应是每个人一生中最快乐的一段日子,试问有谁希望自己的童年充满血泪呢?
如同「世界人权宣言」一般,「联合国儿童权利宣言」虽有完整的内容及崇高的理想,但却并未具有任何法律的约束力,以致无法有效地维护儿童的人权。因此,保护年幼的孩子们仍是我们每一个人在日常现实生活中不可推卸的使命,我们应秉持「联合国儿童权利宣言」的精神,爱护我们的小小天使,使世界上每个孩子的童年都能多一点温馨,多少悲剧可以因此避免发生。3